核心结论
房地产信贷改革实行开发贷主办银行制,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40年,贷款发放时点延后至销售备案或竣工备案后。
两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》
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8月28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作为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,是完善房地产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立足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和构建新模式需要,从宏观层面构建房地产信贷基础制度,优化房地产信贷体系,更好满足房地产合理信贷需求,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,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。
一、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
《意见》明确,综合运用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、利率、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等管理工具,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形势、金融风险状况等,建立房地产金融逆周期调节机制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。
二、房地产开发贷款实行主办银行制度
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,由主办银行单独发放或牵头银团发放开发贷款。
贷款期限与项目建设、销售周期相匹配,覆盖项目开工到竣工备案全过程:
- 预售项目: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,最长不超过5年
- 现房销售项目: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,最长不超过7年
- 商业地产开发: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
首次还本日期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备案后;经协商一致,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本金。
项目实行资金封闭管理: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定金账户按规定在主办银行开立;房地产开发贷款、项目自有资金、现房销售资金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,均纳入项目公司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。项目公司对外负债、投资等重大事项,应事先告知主办银行。
三、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优化
个人住房贷款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发放:
- 购买现房:受托支付至项目公司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
- 购买预售住房:受托支付至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
贷款期限: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,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。
首付与额度:应符合最低首付比例要求,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。
还本付息方式:期限在1年以内(含1年)的,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按月还本付息;期限在1年以上的,按月还本付息。
贷款发放节点(关键条款):
- 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,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
- 所购新建住房实行预售的,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
延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点,防范住房逾期交付引发金融风险,确保购房人“能拿房、再还贷”。
四、制度体系衔接
《意见》与个人住房贷款、商品住房开发贷款、商业地产贷款等具体领域的管理办法,共同构成新模式下房地产信贷的制度体系。
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2026-08-28)
以上政策信息来源于官方公开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,具体贷款条件与申请流程以商业银行和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。
常见问题(FAQ)
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怎么规定?+
预售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、最长5年;现房销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年、最长7年;商业地产开发原则上不超过7年。
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有什么变化?+
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,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。
个人住房贷款什么时候发放?+
购买现房的在销售备案后发放;购买预售住房的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,延后放款时点以防范逾期交付风险。
什么是房地产开发贷主办银行制?+
单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,由主办银行单独发放或牵头银团发放开发贷款,并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。
这次改革对购房人有什么好处?+
贷款发放时点延后到能交房之后,确保购房人'能拿房、再还贷',降低因楼盘延期交付导致的还贷风险。
权威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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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 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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