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结论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同时废止。该法确立四档税率:13%(销售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服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、进口货物)、9%(交通运输、邮政、基础电信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、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列举货物)、6%(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)、零税率(出口货物及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、无形资产);小规模纳税人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,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%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 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通过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本文依据该法原文整理。

一处如实说明:本文引用的是中国政府网公布的法律全文(该页面仅载明通过机关与通过日期)。 部分解读文章会标注「主席令第××号」 —— 本文不引用未能从原文核实的编号, 如需主席令号,请以国家主席令正式公布文本为准。

一、最重要的变化:法律取代暂行条例

第三十八条原文:「本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同时废止。」

即: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增值税制度由行政法规层级(暂行条例)升格为法律层级。

二、四档税率及适用范围(第十条)

税率 适用范围(原文归纳)
13% 销售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服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,进口货物(除列举适用 9% 或零税率的以外)
9% 交通运输、邮政、基础电信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服务;销售不动产;转让土地使用权;以及销售或进口列举四类货物:
①农产品、食用植物油、食用盐;②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二甲醚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;③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;④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
6% 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(除适用 13%、9%、零税率的以外)
零税率 出口货物(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);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、无形资产

两项跨税率规则(容易被忽略):

第十二条: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、征收率的,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、征收率的销售额;未分别核算的,从高适用税率。

第十三条: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、征收率的,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、征收率。

三、小规模纳税人(第九条、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三条)

第九条:「本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,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。
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,按照本法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。」

第十一条: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。」

第二十三条: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,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,免征增值税;达到起征点的,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。前款规定的起征点标准由国务院规定,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。」

相关阅读: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(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、3% 减按 1% 征收率)见本站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:免税额度与 1% 征收率要点》一文 —— 那是优惠公告,与本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是两个层面。

四、不得抵扣的六类进项税额(第二十二条)

「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: (一)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; (二)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; (三)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; (四)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; (五)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; (六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。」

五、九类免税项目(第二十四条)

  1.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,农业机耕、排灌、病虫害防治、植物保护、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,家禽、牲畜、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;
  2.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;
  3. 古旧图书,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;
  4.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、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、设备;
  5. 外国政府、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;
  6.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,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;
  7. 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养老机构、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,婚姻介绍服务,殡葬服务;
  8.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,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;
  9. 纪念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、美术馆、展览馆、书画院、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,宗教场所举办文化、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。

该条同时规定:上述免税项目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。

六、其他值得关注的条款

主题 条文 要点
价外税与票面列明 第七条 增值税为价外税,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;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
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二十八条 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;先开具发票的,为开具发票的当日
计税期间 第三十条 分别为 10 日、15 日、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;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
进口环节 第三十二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;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
发票 第三十四条 增值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;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
放弃优惠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;放弃优惠的,36 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优惠,小规模纳税人除外

七、常见问题

问:《增值税法》施行后,原有的优惠政策还有效吗? 答:本法只规定基本制度(税率、征收率、起征点、抵扣、免税等);具体的减免优惠政策(如小规模纳税人减免、各类专项优惠)由国务院及财税部门另行规定 —— 二者是制度与优惠两个层面,不可混为一谈。具体适用以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
问:征收率只有 3% 一档吗? 答:第十一条只规定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」。是否存在其他征收率情形,本法该条未展开 —— 本文不作推断,请以配套规定为准。


说明:本文条款均取自上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原文,并已逐条对照;对该法未载明的事项(实施细则、配套优惠政策、其他征收率情形)一律不作推断,已在文中标注。具体适用以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的现行有效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
常见问题(FAQ)

《增值税法》什么时候施行?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还有效吗?+

按该法第三十八条: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同时废止。即已由法律取代原暂行条例。

增值税税率有哪几档?分别适用什么?+

按第十条:①13%——销售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服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,进口货物(除列举适用9%或零税率的以外);②9%——交通运输、邮政、基础电信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服务,销售不动产,转让土地使用权,以及销售或进口列举的四类货物(农产品、食用植物油、食用盐;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二甲醚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;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;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);③6%——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(除适用13%、9%、零税率的以外);④零税率——出口货物,以及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、无形资产。

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多少?征收率是多少?+

按第九条: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;会计核算健全、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,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。按第十一条: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%。

小规模纳税人有起征点优惠吗?+

按第二十三条: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,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,免征增值税;达到起征点的,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。起征点标准由国务院规定,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。

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?+

按第二十二条,六类不得抵扣:①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;②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;③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;④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;⑤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;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。

交易涉及多个税率时怎么处理?+

按第十二条: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、征收率的,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、征收率的销售额;未分别核算的,从高适用税率。第十三条: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、征收率的,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、征收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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